论生克先后分吉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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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论生克先后分吉凶

  月令用神。配以四柱固有每字之生克以分吉凶。然有同此生克,而先后之间,遂分吉凶者,尤谈命之奥也。

  先后地位,最为紧要。有同此八个字,而在此为吉,在彼不可用者。贫富贵贱,寿夭截然不同。此中变化无定,非程式可以说明。盖生克制化,如官忌伤,印忌财等。皆呆法也。而先后顺序则活法也。呆法可说,而活法无从说起,神而明之,存乎其人,在于学者熟习而已。

  如正官同是财伤并透,而先后有殊,假如甲用酉官,丁先戊后,则以财为解伤,即不能贵,后运必有结局,若戊先而丁在时,则为官遇财生,而后因伤破,即使上运稍顺,终无结局,子嗣亦难矣。

  正官格见伤,透财可解,然有可解有不可解者。即先后顺序之别也。兹以原文所述之例,列式以明之。

  丁年、己酉、甲日、戊辰,是为财旺生官之局,伤官之气泄于财,丝毫无损于官星,若易其地位,如下例:戊年、辛酉、甲辰、丁卯,即为财生官而遇伤破局也,亦有虽是丁先戊后,亦不能解者。如:辛年、丁酉、甲午、戊辰,辛金透出在年,酉金盖头丁火,虽戊土在时,亦不能解。盖火金贴近也。又如:壬年、己酉、甲辰、丁卯,虽丁火伤官在时,亦不害官星。盖得己土化伤,壬印合伤以解也,丁年壬时同。

  以财化伤如此,以印制伤护官,其理相同,如:甲年、癸酉、甲辰、丁卯,丁火伤官,为癸印所制,不害官星也,如易以己年,则印被财破,火伤官星矣,又如:癸年、辛酉、甲辰、丁卯,虽有癸水之印,丁火仍伤官星,以其相隔也,官星先受其伤,印不及救护矣。

  印格同是贪财坏印,而先后有别,如甲用子印,己先癸后,即使不富,稍顺晚境,若癸先而己在时,晚景亦悴矣。

  月令印绶而见财星,非必不吉,所谓贪财坏印者,必也印轻财重,日元需要印绶滋生。而为财所破,又无比劫救应。方为坏印(参阅论财论印中财印并用节)同为坏印,而先后有别者,时为归宿之地,时逢喜神生旺,晚福必佳,时遇忌神生旺,晚景必悴,故甲用子印,己先癸后,是虽逢财破,仍得印生,若癸先而己在时,是印之结局,为财所破也。然亦须看四柱之配合,如浙西某富翁子造:庚申、戊寅、丙申、乙未,财星坏印,虽乙印在时,财先印后,而乙庚化合,得气于申,有救应而不解,如中年后运佳,尚有结局,再行财运,必无善果也。

  食神同是财枭并透,而先后有殊,如第三例用甲食,庚在丙后,晚运必亨。格亦富而且贵。若丙先而庚在时,晚运必淡,富贵两空矣。

  食伤生财,以枭印夺食制伤为病,若枭印在前而食伤生财在后,则枭印滋生日元,日元旺而泄秀,与印旺用食伤相同,(参阅论印用食伤节)格取富贵,盖食伤喜行财地,而财能制印枭以护食伤也。若无丙财,则为有病无药,如庚申、戊寅、壬子、甲辰,枭夺食而无财为救应,运行财地,虽可补救一二,终嫌原局无财,一至申运,庚金得地,即难挽救。(参阅滴天髓卷四真假节)斯乃无财之病也,若丙先而庚在时,则始而秀发,终被裁夺,富贵两空矣,势所必至也,如一女造:丁未、壬寅、乙印、己卯,乙木身旺,丁火泄秀,以丁为用神,壬水为病。己土制壬水为药,惜丁壬合而化木,去水虽美,去火则不相宜,用神在年被损,故出身寒微,己土在时为救,故帮夫与家,子嗣继美,运行南方得地,福泽悠长,男女一理也。(参阅滴天髓徵义卷六女命章)

  七煞同是财食并透,而先后大殊,如己生卯月,癸先辛后,则为财以助用,而后煞用食制,不失大贵,若辛先而癸在时,则煞逢食制,而财转食党煞,非特不贵,后运萧条,兼难永寿矣。

  煞用食制者,以煞为用,以食为相,透财为破格,然先后之间,有破格有不破格者,列式以明之。

  癸年、乙卯、己日、辛未,虽财生煞旺,而得时上食神制煞,不失富贵之局。如易为癸卯月,如下:丁年或壬年、癸卯、己日、辛未,同为财先食后,亦不免食神生财党煞矣。至若食先财后,格局更迥然不同。如:丙年、辛卯、己亥、癸酉,丙火合去食神,酉金生财党煞,无救应之神矣,以食制煞如此,以印化煞亦同,如癸年、乙卯月、己日、丁卯时,财不破印,煞虽重,印可化也,若丁年、癸卯月、或甲己年丁卯月,而癸酉时,均为财破印以党煞也。

  他如此类,可以例推,然犹吉凶之易见者也,至丙生甲寅月,年癸时戊,官能生印,而不怕戊合,戊能泄身为秀,而不得越甲以合癸。大贵之格也。假使年月戊癸而时甲,或年甲而月癸时戊,则戊无所隔而合癸,格大破矣。此亦地位之殊也,列式观之,即甚明显。

  癸年、甲寅、丙日、戊时,官能生印,戊不能越甲以合癸也,假使如下列两式,癸年、戊午、丙日、甲午,甲年、癸酉、丙日、戊时,第一式得甲木隔开,戊癸不能合,各得其用以成格。第二第三式,戊癸之合,非甲木所能隔,而格破矣。
此亦地位先后之殊,列式如下。

  癸年、辛酉、丙日、己时,丙火日元,以癸为官,以己为伤,中得辛金财星间隔,则为伤生财,财生官,富中取贵,假使如下式:己年、癸酉、丙日、辛时,辛金不能化伤,己土直接伤官,格局尽破矣。

  辛生申月,年壬月戊,时上丙官,不愁隔戊之壬,格亦许贵,假使年丙月壬而时戊,或年戊月丙而时壬,则壬能克丙,无望其贵矣。

  辛日丙时,以官为用,以伤为病,以戊为救应之药也,列式如下:壬年、戊申、辛日、丙时,壬丙之间,得戊隔之,则壬水不能伤害官星也,设或丙年、壬辰、辛日、戊时,戊土在时,官伤并列。戊年、丙辰、辛日、壬时,上两式壬水直接伤丙火官星,戊不能救也。

  以上举官星为例,余如印畏财破,财惧比劫,食伤忌枭印,意义相同,救应之法,可例推矣。

  如此之类,不可胜数,其中吉凶似难猝喻,然细思其故,理甚显然,特难为浅者道耳。

  本篇所论生克先后分吉凶,专举天干为例,而地支之重要,更有甚于天干者,试举例如下:癸酉、甲子、丁卯、丙午,子午卯酉,四冲也,而此造则非但不冲,反为四助,卯酉之间,隔以子水,子午之间,隔以卯木,金水木火以次相生,以印化煞为用,遇水得木引化,遇金得水引化,不伤印绶用神,虽冲而不冲也。

  辛卯、丁酉、戊子、戊午,此造土金伤官用印,然卯酉冲,官星不能生印,子午冲,印之根为财所破,地支木火被子冲,天干火土亦成虚脱,不免一生落拓,有志难伸矣。

  更有喜其冲克者,如清乾隆皇帝造:辛卯、丁酉、庚午、丙子,阳刃格局,以煞制刃为用,但秋金无印,不作旺论,而官煞通根卯午,制刃太过,妙在卯酉冲,使卯木不能生火,子午冲,使午火不破酉金,而丙丁官煞仍得通根,抑其太过,入于中和,是则玄之又玄。更难猝喻者。

  以上举子午卯酉为例,更有会合因先后而变其性质者,亦有非冲非合,而先后生克之间,吉凶迥殊者,非可备举,学者熟习之后,自能领悟耳。

论十干得时不旺失时不弱

  书云,得时俱为旺论,失时便作衰看。虽是至理,亦死法也。然亦可活看,夫五行之气,流行四时,虽日干各有专令,而其实专令当中,亦有并存者在。假若春木司令,甲乙虽旺,而此时休囚之戊己,亦未决于天地也。特时当退避,不能争先。而其时春土何尝不生万物?冬日何尝不照万国乎?

  四时之中,五行之气无时无刻不俱备,特有旺相休囚之别耳。譬如木旺于春,而其时金水火土,非绝迹也,但不得时耳。而不得时中,又有分别;如火为方生之气,虽尚在潜伏之时,已有蓬勃之象,故名为相。金土虽绝,其气将来,水为刚退之气,正当休息,虽不当令,其用固未尝消失也。譬如退伍之军人,致仕之官吏,虽退归田野,其能力依然存在。一旦集合,其用无殊,非失时便可置之不论也。况八字虽以月令为重,而旺相休囚,年月日时,亦有损益之权。故生月即不值令,而年时如值禄旺,岂便为衰?不可执一而论也。犹如春木虽强,金太重而木亦危,干庚辛而支酉丑,无火制而不富,逢土生而必夭。是以得时而不旺也。秋木虽弱,木根深而木亦强,干甲乙而支寅卯,遇官透而能受,逢水生而太过,是失时不弱也。  

  旺衰强弱四字,昔人论命,每笼统互用,不知须分别看也。大致得时为旺,失时为衰,党众为强,助寡为弱,故有虽旺而弱者,亦有虽衰而强者。分别观之,其理自明。春木夏火秋金冬水为得时,比劫印绶通根扶助为党众。甲乙木生于寅卯月,为得时者旺干庚辛而支酉丑,则金之党众,而木之助寡,干丙丁而支巳午,则火之党众,木泄气太重,虽秉令而不强也。甲乙木生于申酉月,为失时者衰。若比印重叠,年日时支又通根比印,即为党众,虽夫时而不衰也。不特日主如此,喜用忌神皆同此论。是故十干不论月令休囚,只要四柱有根,便能受财官食神而能挡伤官七煞。长生禄旺,根之重也,墓库余气,根之轻者也。得一比肩,不如得支中一墓库,如甲逢未、丙逢戌之类。乙逢戌、丁逢丑不作此论。以戌中无藏木,丑中无藏火也。得二比肩,不如得一余气,如乙逢辰、丁逢未之类。得三比肩,不如得一长生禄刃,如甲逢亥寅卯之类。阴长生不作此论,如甲逢午、丁逢酉之类。然亦为有根,比得一余气,盖比劫如朋友之相扶,通根如家室之可住,干多不如根重,理固然也。  

  此节所论至精,墓库者,本身之库也。如未为木库,戌为火库,辰为水库,丑为金库。不能通用。与长生禄旺同,余气亦然,辰为木这余气,未为火之余气,戌为金之余气,丑为水之余气。盖清明后十二日,乙木犹司令,轻而不轻,在土旺之后,则为轻矣。然亦可抵一比劫也。若乙逢戌、丁逢丑,非其本库余气,自不可做通根论。至于阴长生,即云不做此论,又云亦为有根,可比一余气云云。实未明生旺墓绝之理,不免矛盾。木至午,火至酉,皆为死地,岂得为根?盖亦拘于俗说而曲为之词也,比肩如友朋,通根如家室,有比肩之助而不通根,则浮而不实,譬如四辛卯,金不通根。四丙申,火不通根,虽天元一气,仍作弱论。总之干多不如支重。而通根之中,尤以月令之支为最重也。  
  今人不知命理,见夏水冬火,不问有无通根,便为之弱。更有阳干逢库,如壬逢辰、丙坐戌之类。不以为水火通根身库,甚至求刑冲以开之。此种谬书谬论,必宜一切扫除也。

  从来谈命理,有五星、六壬、奇门、太乙、河洛、紫微斗数各种,而所用有纳音、星辰宫度卦理之不同。子平用五行评命,其一种耳。术者不知其源流,东拉西扯,免强牵合,以讹传讹,固无足怪。然子平即以五行为评命之根据,则万变而不离其宗者,五行之理也。以理相衡。则谬书谬论,自可一扫而空矣。
太岁不可犯吗

  《渊海子平》说:“太岁乃年中之天子,故不可犯,犯之则凶。”《三命通会》说:“夫太岁者,乃一岁之主宰,诸神之领袖。”又经云:“岁伤日干,有祸必轻,日犯岁君,灾殃必重。”岁君伤日,如庚年克甲日干,犹如君治臣,父管子,上治其下,于理为顺,故不为大害,日犯岁君,如甲日干克戊土流年干,为臣犯君,子逆父,以下凌上,其理难容,其凶难免。若五行有救,四柱有情,其年反必进财,如甲木日干克戊土太岁,四柱原有庚申金或大运中干透庚辛制伏甲木,使之无力克伐戊土,是五行有救,如大运或柱中干透癸字,与戊相合,或透己字,合住甲木,这叫四柱有情,其年不但无凶,反而有进财之喜,在实际预测中,不光是日干犯太岁不好,凡运干克岁干,其年也常有不顺之事发生,日主衰弱,岁干又为喜用神者尤其应验。 如此说来,是不是凡日干克岁干都‘灾殃必重“呢?事实并非如此,在“五行有救”和“四柱有情”的范围之外,日干克岁干也常常是没有什么不顺的事情发生。为什么会这样呢?《滴天髓》的作者发现了这个秘密是:“日犯岁君,日主旺相无咎,日主休囚必凶,岁君犯日,亦此论。” 因此,太岁并非神圣不可侵犯,从这个意义上说,命理文化是“以阴阳五行为骨干,以中庸思想为特色的文化,这是中国类型的文化。”而“太岁不可犯”之说,正是中国古代社会儒家忠孝的伦理道德观念在命理文化中的折射。
流年为什么那么重要

  关于大运和流年二者谁重要的问题,历来命学界没有争论。《三命通会》的说法,“夫太岁者,乃一岁之主宰,诸神之领袖……盖太岁如君,大运如臣。”基本上已成千古定论,在实际应用中,大运对于命局的吉凶必须靠流年来兑现,可见岁重于运其中确有科学道理,众所周知,地球在椭圆形轨道上围绕太阳公转的同时,也一刻不停地参预太阳系围绕近星系的质心公转,乃至围绕银河系的银心及更大的星系公转。而流年干支正是这种宇宙运行轨迹的座标符号,它对人的影响较之其它因素(大小运)更为直接,所以把流年看得非常重要。对于科学并不发达的古代,我们的祖先无论是从直接的感觉经验还是间接的理论推导,能朦朦胧胧地认识到这一点,实在是难能可贵,做为一个炎黄子孙,为我们能有这样聪明睿智的祖先和光辉灿烂的古传统文化而感到自豪,我们这一代人又能创造出什么东西留给后人呢?
流年干支哪个重要

  关于流年干支哪个重要的问题《三命通会》说:"岁用天元,运用地支",意即"太岁"用天干,大运重地支。《渊海子平》说:"子平之法,大运看支,岁君看干",《滴天髓》说:"太岁管一年之否泰……故以天干为重,然地支不可不究",合以上诸说,传统之看法是流年的天干重要,而大运的地支重要。
本人认为,须知天干和地支乃两位一体,就象一个人的上半身和下半身不能分开,如果干为头面在上,支就为腿脚在下;干为筋骨皮毛在外;支就为五脏六腑在内;干为肉体躯干为露;支就为思想灵魂为藏。有鉴于此,不能单独强调哪个重要哪个不重要,要看针对什么样的具体命局而论,对于一些具体的命局来说,有的情况下天干起主要作用,有的情况下地支起主要作用,多数情况下干支同时起作用,所以天干地支都重要,两者不能分而论之。
男女合婚诸说辟谬

  男女合婚之论,古今众说纷纭,有仅观男女生年干支的三元九星男女合婚定局说,如碰上生气、天医、福德为上婚,五鬼、游魂、归魂为中婚,绝体、绝命为下婚之类;有专看男女生肖属相而定人终身之说,如"从来白马怕青牛,羊鼠相逢一旦休。蛇见猛虎一刀错,猪遇猿猴不到头。龙逢玉兔云端去,金鸡见犬泪交流。"之类;有专以年柱的纳音和生克来定男女婚配之说,如"男女婚配年表"之类;有以男女八字十神补益之说,如食伤多的女命应配比劫多的男命之类;又有拿出许多神煞来吓人之类。合以上诸说,无论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是经不起推敲的。男女合婚若仅以年柱为重,一克夫再嫁之女命,如按"三元男女合婚定局表"来嫁夫,或避开"从来白马怕青牛……"之类的说法来嫁夫,或按"男女婚配年表"来嫁夫,就能成为夫妻谐老的美满婚姻而改变克夫再嫁之命的话,四柱预测这门学问岂不是不可信?况且世上没有一个人能拿着"男女婚配年表"去找对象的,凡此种种纰漏,不能自圆其说。皆因学术不精,把活泼纷繁的人生教条化,书本化,执一偏而概全体,即误人良缘,又误人子弟,万不可信也!

  一个克妻再嫁的男命,不可能和一个婚姻美满、白头偕老的女命结为夫妻,同理,一个贫贱操劳的女命也不可能嫁给一个百万富翁。人理命理皆源于此!所以若论男女合婚,一看祸福是否相同,二看五行是否互补,三看日干阴阳相配,四看柱中干支会合。
论死亡

为了能说清楚,先把几种死亡的命例展示在前,尔后再进行论述。

飞来横祸外力所致的死亡,这种死亡是自己把握不了和不可抗拒的。因此在命理上也容易看出来:

 (1)男命:乙未、戊寅、壬子、己酉。
大运:二十二岁:乙亥
 交运流年:丁巳
  此人安分守己,从不和人吵架,也没有什么仇人。但八五年在下班路上不明不白被人用铁棍打在头部当场死亡。观其八字:八五年伤官得生而旺,伤官见官又三伤聚会,用神日支子水被流年支合去,同时印星又入流年支墓,命局和运局均无解救之神,故有此丧生之灾

 (2)男命:甲辰、甲戌、癸丑、壬戌。
  此造九四年开车跑运输在外被害,至今活不见人死不见尸。观其命局:九四流年甲戌,三伤并透,流年支和原命局又形成三戌冲辰的格局,古命书有“三戌冲辰祸不浅”之说,指的就是年支逢辰的这种情况。故有此丧生之祸

 (3)女命:甲子、丙子、丁酉、丁未。

 这是童造,九四年春,下午放学后去妈妈工厂等妈妈下班,在工厂院内跳格玩儿,被本厂汽车倒车轧死。观此造:丁生子月,天干比劫并透,时支未土通根,日主不弱。火生仲冬,比多无忌。气不浊神不枯。无奈九二年交乙亥大运,未交运之前九零年丧父,九五年逢岁运并临,火临绝地,一般来说,在岁运并临的前后一两年里,命造都比较脆弱,很容易碰上飞来横祸,如不小心,亲属或本人即有灭顶这灾。此造死在岁运并临的前一年,日干入墓之故也。这也是本书第一部份第三章中所讲的四柱预测学的游移性在命理中的体现

自杀或自己不注意养生而导致的英年早逝,这种死亡是个人主观意识造成的,因此在命理上是显示不出来的:

(4)男命:乙酉、壬午、辛未、庚寅。

 大运:四十八岁:丁丑

 交运流年:癸酉

  辛未日元生于午月,虽不得令,但年逢酉支岁禄通根,时透庚金劫财帮身,胎元癸酉日无得禄,又命坐酉宫,虽然日支未土不能生金,但并无克伐之害,必以壬水伤官为用神而调候吐秀,所以命主是地方文艺界名人。此造日主不弱,金木水火土五行俱全并无偏枯之患,气不浊神不枯。但却在九三年春突患脑溢血而死,享年四十八岁。九三年大运行到丁丑之地,虽丁火偏官合住用神壬水,但丁火坐下丑土自身无力,流年癸酉,癸水有力克去丁火而救了用神壬水,“佳食神而制杀生财”,按说此年非但没有什么凶灾的显示,还要有进财之喜,虽然丑土是日主的墓地,但流年癸酉使日主用神两无伤,真正危险期到是九七年丁丑岁运并临,小运丁巳助凶不助吉,用神壬水被三丁合住而日干入墓。从此四柱来看他的遗传基因亦为短命夭亡之人,但从命理来看起码能活到九七年,那么为什么提前四年就英年早逝了呢?男命比劫重叠而月建伤官者,多为多才多艺爱玩爱赌之人。此人麻将成瘾,白天上班晚上通宵打麻将,起居无节,耗尽精气,丧失真元,夜夜如是,十几年如一日,不懂养生而积劳成疾,有病不治而酿成大患,所以没有享尽他应有的寿命

第二种死亡情况是自杀:一个人。。。。。。
(最后修订:2009-07-10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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